放棄遺產繼承怎麼辦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8W

放棄遺產繼承怎麼辦理

從古至今有一句老話,叫做子承父業。意思就是説,作為兒女要繼承其父母的事業。但是也有人不想繼承其遺產,在以前説放棄就放棄了,但是現如今時代不同了,放棄遺產繼承權的時候也是需要辦理的,要走法律程序。那麼放棄遺產繼承權怎麼辦理呢?下面將會為大家講道。

首先,放棄遺產繼承權的條件就是應當在繼承開始後、也就是遺產分割前作出你要放棄繼承權的決定。放棄繼承遺產的最為至關重要的一個最重要條件就是繼承人放棄表示繼承的意思所表現的期限,這個時候的期限應該是從你繼承遺產開始時來算直到遺產全部分割完後為結束的一個期限,只有在此期間內作出的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才有效,否則則無效。

那麼如何才能辦理放棄遺產繼承權呢?首先你要辦理放棄遺產繼承權的公證。當事人應當到所住地住定提出申請,然後辦理放棄遺產繼承權的聲明公證。辦理公證的時候,你需要以下材料。第一就是你自己的身份證,第二被繼承人死亡人的證明,第三提供你和被繼承人的關係,提供出你享有繼承權的證明,也就是説像你和被繼承人的户口關係之類的。最後一步,則你需要簽字放棄遺產繼承權聲明書,這樣公證就辦理好了。

那麼有的人就需要問辦理之前需要注意什麼呢?有的。第一個就是上面所説的,你放棄遺產繼承權的時候一定要在遺產處理前表現出你要放棄的意思。放棄之後也不能隨意地做出反悔,但是如果你在公證書出具反悔的,那麼你還可以修改,但是你需要書面通知公證處,並且取得繼承人的同意,只有這樣你才能繼續繼承。如果在公證書出具之後反悔,則不與理睬。

還有人問可以異地辦理嗎?可以的。如果繼承人與被繼承人意見達成一致,那麼即使繼承人在外地也是可以在當地辦理公證書或者委託公證來達到繼承的目地,如果在國外則去最近的中國使領館辦理公證書或者委託公證。是不是覺得辦理放棄繼承遺產很簡單?不論在什麼地方都可以辦理。對於繼承遺產這件事公民享有自由權,你可以繼承也可以不繼承,但是如若不繼承,你需要辦理放棄手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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