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妻子有精神損失費嗎?
一、夫妻離婚妻子有精神損失費嗎?
離婚時女方有沒有精神損害賠償,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男方過錯造成的,女方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二、過錯方離婚賠償的要件
1、一是行為人有過錯。所謂過錯並非是離婚行為本身,而是導致離婚的過錯行為。過錯行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等。
2、二是有損害事實。即因上述過錯行為給配偶方造成財產損害、人身損害和精神損害。
3、三是過錯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係。即過錯行為導致了損害事實的發生。這種因果關係是過錯方承擔賠償責任的前提和基礎。
4、四是離婚的發生且損害賠償請求權人無過錯。
三、怎樣做才能儘快離婚?
(一)協議離婚
最快的離婚方式是辦理協議離婚,離婚手續當天就可以辦理完畢,協議離婚的具體法律程序是:
第一步:對子女、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合意。可以自己寫或聘請律師代書一份離婚協議,或者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協議書,雙方簽字或蓋章。
第二步:到婚姻登記機關提供相關證件和離婚協議書,要求離婚
第三步:辦理相關手續,領取離婚證。
第四步:領取離婚證後,不能再起訴離婚,但對婚內財產沒有分割的部分(或離婚時一方故意隱瞞的財產起訴分割。
(二)訴訟離婚
如果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則只能通過起訴的方式離婚。如果在離婚訴訟中,原告方提供不了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第一次起訴的話法院是很有可能不判離婚的。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要六個月後才可以重新起訴,大大延長了離婚的時間。所以起訴方要想盡快辦理離婚就應當提前準備好相關證據。
因此夫妻雙方離婚,妻子是否能夠領取精神損失費,主要看在婚內是否其中一方是有過錯的,如果其中一方在婚內有和其他人重婚或者是和其他人發生了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或者是對當事人進行了家暴,這些行為都是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失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