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成為彩禮返還案件的原告或者被告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2W

父母可以成為彩禮返還案件的原告或者被告嗎?

父母可以成為彩禮返還案件的原告或者被告嗎?

在實際生活中彩禮的給付人和接收人並非僅限於男女,雙方還有可能是包括男女雙方的父母和親屬,這些人均可以成為返還彩禮訴訟的當事人。

在中國的傳統習俗中兒女的婚姻被認為是終身大事,一般由父母一手操辦,送彩禮也大都有父母代送,且多為家庭共有財產。

而在訴訟中大多數由當事人本人或者父母起訴,因此應訴方以起訴人不適格作為抗辯時,法院不會支持,以最大限度地保護公民的財產權利。

對於被告的確定問題也是如此,訴訟方通常把對方當事人的父母也列為共同被告,要求他們承擔連帶責任。一般習俗是父母送彩禮,也是父母代收彩禮,所以將當事人父母列為共同被告也沒有什麼不妥的。

彩禮返還範圍要根據彩禮實際使用情況,需要考慮雙方在共同生活中是否發生了必要的消耗,是否為籌辦婚事支付了必要的費用,在此基礎上予以適當的返還。

在實際生活中彩禮可能已經用於購置雙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實上,已經轉化為雙方的共同財產,或者你在雙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所以法官在處理上會靈活把握,真正體現公平原則。

對於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實際已經同居共同生活的,法院可以根據雙方共同生活時間長短、有無生育子女,財產使用情況、彩禮數額,並結合當地的風俗習慣等因素,確定是否返還,以及返還的具體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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