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土地確權新政策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9W

一、土地確權新政策有哪些?

2021年土地確權新政策有哪些?

1、土地監管力度加大

部分土地確權後,國家對農村土地的監管力度一定會繼續加大,特別是涉及亂佔耕地建房、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等會成為嚴查整治的重點領域。

2、可以確權的4類土地

分別是宅基地、農用土地、建設用地、農村荒地,其中宅基地以户為單位,原則是“一户一宅”,多出的部分不予登記確權。農用土地在確權是在二輪承包的基礎上以户為單位登記。荒地指的是尚未開發利用的荒地,應該確權到村集體名下。

3、不能確權的3類土地

分別是產權不明或存在糾紛的土地、農民私自開墾的土地、農村退耕還林的土地,這是因為土地產權不明,存在糾紛要解決後再進行確權,對於農村荒地和未利用土地,歸集體所有,不能確權到個人。農民耕地要按照國家退耕還林,之後歸林業部門管理,因此不能參與農村土地的確權。

4、不能確權土地由村集體收回

若不能確權的宅基地,正常情況下,將由村集體回收。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違法建築,如臨時搭建房屋,耕地建造房屋等;

(2).私自開墾土地上建造的房屋;

(3).宅基地和房屋權屬存在爭議的;

(4).城鎮居民購買的宅基地、農房以及小產權房;

(5).存在“一户多宅”情況的,原則上鼓勵有償退出,也可協商在本集體內部轉讓;

(6).家庭有多處宅基地,可分户但未分户的,先分户再確權,超標部分不予確權。

5、整户遷入區市不再確權

對於整户已遷入設區市的,不再確權登記,對於家庭部分或整體成員遷入非設區市的,可根據户主意願進行確權登記。此外,對於長期閒置的宅基地以及危房,經確認後由集體回收。

6、城鎮子女繼承房屋可辦理確權

農民宅基地使用權是可以由城鎮户籍子女繼承,且辦理不動產登記。跟農村子女一樣,城市子女繼承房屋佔用宅基地,按規定辦理確權登記即可,同時會在登記簿和產證上註明合法繼承人相關字樣。

二、土地確權的好處

好處一:農村二輪承包的延續,讓農民放心

自從的農村土地二輪承包開始後,明確了我國農用耕地承包期,之後又提出“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並保持長久不變,不再限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締約期限”,但是很多地方都處於“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如果長久不變必定會導致新生人口分不到土地,這是不公平的,所以以確權來保證農民對土地的所有。

好處二:有效保護農民財產

土地沒有確權之前,沒有明確農民對土地的相對權利,所以出現了很多強徵、強佔農用耕地的現象,而農民成為了受害者,沒有得到應有的利益。而現在土地確權後,就算是政府前去徵地,也必須和咱農民“談判”,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徵用規定,如果咱農民覺得不合適,可以拒絕,從此土地成為農民的一項“固定資產”。

好處三:貸款方便

以前咱農民貸款很不方便,因為沒有可以認定的抵押物,只能用聯保等方式,而且貸款額度也不大。這回確權後,土地使用證可以成為一種資產來作為抵押,大大方便了農民貸款,解決農民生產資金緊張的問題。

好處四:農民可放心大膽往地裏投入、流轉

土地確權的政策還在不斷調整,新的土地確權政策就是以上幾點,對於可以確權、不可以確權土地及其他情況都做出了明確規定。土地確權給百姓帶來了不少好處,多地的土地確權工作都已完成。對於新的確權政策,大家還是要及時瞭解,便於日後確權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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