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人死後土葬規定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1W

國家允許土葬的新規定如下:

退休工人死後土葬規定有哪些?

1、根據《殯葬管理條例》的規定,第四條:人口稠密、耕地較少、交通方便的地區,應當實行火葬;暫不具備條件實行火葬的地區,允許土葬。

實行火葬和允許土葬的地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並由本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報國務院民政部門備案。

2、第二十條:將應當火化的遺體土葬,或者在公墓和農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遺體 建造墳墓 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3、發佈的《殯葬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中,在允許土葬的地區,國家提倡和鼓勵以深埋、不留墳頭的方式安葬遺體。

殯葬管理條例》關於埋葬遺體、建造墳墓的規定如下:

第二章 殯葬設施管理第十條規定,禁止在下列地區建造墳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和文物保護區;(三)水庫及河流堤壩附近和水源保護區;(四)鐵路、公路主幹線兩側。前款規定區域內現有的墳墓,除受國家保護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應當限期遷移或者深埋,不留墳頭。

第三章 遺體處理和喪事活動管理 第十五條規定,在允許土葬的地區,禁止在公墓和農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遺體、建造墳墓。

土葬改革,部分地區禁止土葬。在中國,土葬已被火葬逐步取代。國家劃定範圍作為火葬區,禁止土葬。目前,山西,陝西,貴州,四川等多數經濟不發達地區仍以土葬為主,絕大多數城市聚居地區已被禁止土葬。

在實行火葬的地區,國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佔或者少佔土地的方式處理骨灰。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實行火葬的具體規劃,將新建和改造殯儀館、火葬場、骨灰堂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和基本建設計劃。

在允許土葬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應當將公墓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

由於我國現在正在進入城市化過程之中,所以我國的土地資源是非常緊缺的。針對於這一情況,如果是允許火葬和滿足火葬條件的地區是可以進行火葬,不能夠進行土葬的,但如果滿足土葬條件的話,在當地政府批准之下是可以進行土葬。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