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去世後怎麼分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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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共同財產分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夫妻一方去世後怎麼分房產?

(2)夫妻死亡一方遺產分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有遺囑的遵遺囑(核實遺囑的有效性),沒有遺囑的情況按照由法定繼承人按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第二順序繼承人有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祖父、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夫妻共同財產在一方去世之後需要進行平均分割,分割完畢之後。屬於去世一方的一半則由繼承人來進行繼承。財產的繼承方式要根據被繼承人是否立有遺囑來進行確定,如果沒有立有遺囑的話,那麼夫妻中的另外一方也可以作為繼承人來進行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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