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就婚前財產辦理公證的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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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就婚前財產辦理公證的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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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男女為避免婚後,與配偶之間產生財產方面的糾紛,損害到自身利益,在尚未結婚之前就會先就自己的個人財產辦理婚前財產公證。但需要注意,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那麼實踐中可以就婚前財產辦理公證的人有哪些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可以就婚前財產辦理公證的人有哪些

未婚夫妻和已婚夫妻都可以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一)未婚夫妻。未婚夫妻由於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關係,各自的財產歸屬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財產問題。但對共同購買的財產可以進行公證。

(二)已婚夫妻也可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只不過雙方訂立的協議內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財產,而不涉及婚後雙方取得的財產。因此稱作“婚前財產協議公證”。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項公證,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順利辦理此項公證。因為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除另有約定外,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由於雙方結婚後,對財產的共同使用、消耗、經營,使個人財產很難與共有財產進行區分和認定,除非夫妻雙方對所達成的協議均無異議,否則婚前財產公證只能是“與君無緣”了。實踐中就有當事人在婚前個人投資買房子,婚後(尤其是再婚後)多年才想把房子做個婚前財產公證,以便留給自己的孩子,由於配偶不同意,費了好多周折。因此,從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最佳時間上看,晚辦不如早辦,婚後再辦不如婚前就辦。

二、婚前財產公證要提交哪些材料

當事人應當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應當提交: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二)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定協議有困難的,公證機關可以代為書寫);

(三)有關的產權證明,如個人所有房產的房產證;

(四)其他有關的證明材料,如己婚夫妻的結婚證書等。

總之,婚前財產公證在我國還是一個新鮮的的東西,在法律上,對於日趨上升的離婚現象他是一個理智的做法,有助於家庭的穩定,社會的發展。

婚前財產辦理公證來看,很多人自然而然的就認為只有尚未結婚的男女才能申請辦理,但其實也是允許已婚夫妻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其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日後就財產產生糾紛,有利於家庭感情的和諧、穩定。不過此時需要提供的材料肯定有所差異,這點是當事人需要重點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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