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婚前財產有必要辦理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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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婚前財產有必要辦理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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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時候,有些婚前財產沒必要辦理公證,例如婚前一方已經取得產權證的房屋。但針對一些財產,則就是很有必要辦理公證的了。那麼哪些婚前財產有必要辦理公證?具體內容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哪些婚前財產有必要辦理公證

1、婚前,一方出資購房,對方不出資,但購房合同、交款發票等手續全在對方名下的。這種情況下,各項書面證明房屋產權的間接證據都保留在對方手中,一旦發生糾紛,對己方極其不利,所以進行婚前財產公證作為直接證據證明房屋產權歸屬非常必要。

2、婚前雙方(包括雙方家裏均有出資的情況)共同出資購房的。這種情況下公證的主要目的是寫清各自佔有整個房產的比例,例如根據出資比例確定等。

3、產權不穩定的動產。例如存款、玉器、首飾等。這種財產沒有其他的證明權屬的方式,如果不公證,發生糾紛就很難説清是誰的。説不清楚的錢,要算共同財產。

二、怎麼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1、當事人要準備好婚前財產公證所需要的材料。

2、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3、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這個過程是確立財產權利的主要過程,是除了相關書面材料外公證員判斷財產歸屬的另一項重大考量依據。公證員在這個過程中,會再三確認當事人劃分財產歸屬的意見,明確雙方對財產的分配關係,當事人一旦在筆錄上簽字,該筆錄就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據保存於公證卷宗內。所以當事人一定要慎重對待,認真回答公證員的問題。

4、雙方當事人當着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關於哪些婚前財產有必要辦理公證的問題,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對於有必要辦理公證的婚前財產最好體現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而且寫清楚具體的歸屬情況以及日後如何使用和分割,這樣可以避免後續的很多麻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十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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