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誰收取婚前協議公證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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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誰收取婚前協議公證的費用?

由誰收取婚前協議公證的費用?

婚前協議公證的費用由公證部門收取,婚前協議是否公證取決於雙方的意願,公證的意義在於加強文件的證明效力而非讓文件有效。因此,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婚前協議,雙方自願簽署後都是生效的,對簽署協議的雙方產生約束力。是否公證取決於您與對方的個人意願。在實踐中,因每個公證處的內部規定不同,婚前協議能否做公證也有不同的規定。

二、婚前協議公證程序

第一步,當事人要準備如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户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權;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

第二步,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第三步,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正接待筆錄,並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第四步,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通過上述四步,婚前財產公證的辦理程序履行完畢,兩週後當事人可以憑收費單據來領取公證書,如果雙方都抽不出時間來領公證書,也可以在預交郵費後享受“郵遞送達”服務。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對於婚前協議的公證處理情況,在司法實踐中,對於相關事項的處理,應當嚴格基於雙方達成的一致意見來進行認定,因為婚前的相關事項如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協議本身就是具備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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