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起訴自己重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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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可以起訴自己重婚嗎?

我可以起訴自己重婚嗎?

公民是可以自行以重婚為由起訴他人的,起訴時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重婚罪是刑事自訴案件。

2、本人的結婚證或婚姻證明,證明自己的身份與被訴人是合法夫妻。

3、被訴人與他人結婚的結婚證(一般應通過民政局查詢取得婚姻證明)、證明被訴人與他人結婚事實。

4、如果被訴人與他人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應取得被訴人居住周圍的有關機關或證人的證言,證明被訴人確實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

二、重婚包括哪些情形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在實行單一登記婚的中國,只要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不論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構成。

2、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視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的;

(2)有配偶的人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以夫妻相稱或者對外以夫妻自居的。

以夫妻相稱,除當事人間承認、日常生活間的稱呼外,當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時男方以丈夫的名義簽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親的名義在醫院簽字,當事人以父母的名義為子女慶祝滿月等,也可以作為認定以夫妻相稱的輔助證據。認定重婚,通常還需要取得周圍羣眾、當事人親朋戚友的證言,以證明周圍羣眾認為當事人是夫妻。

公民一旦發現自己的配偶長期與他人同居,那麼是可以採取相應的辦法,核實一下自己的配偶是否是一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共同生活。若根據收集到的證據,得到肯定的回答,那麼可以重婚為由,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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