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被家暴後需要驗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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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被家暴後需要驗傷嗎?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被家暴後需要驗傷嗎

報警後公安機關會協助受害人驗傷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

第十六條 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

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二、家暴構成故意傷害怎麼判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家暴不構成犯罪怎麼處罰?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的規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一)歐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五)寫恐嚇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事實上,社會生活中也有一部分的家暴受害人,在被家暴後不懂得主動到公安機關去報案,就算不到公安機關報案也可以尋求社會有關部門的保護,比如婦聯組織,如果當時不驗傷,等傷情恢復好了再去報案,那就算驗傷也無濟於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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