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犯重婚罪自首可以嗎
一、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犯重婚罪自首可以嗎?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犯重婚罪是可以自首的,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則應掌握下列幾點:
1、主要根據犯罪事實。
2、具體考慮自首情況。主要包括:
(1)自首的時間。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時間早晚,説明其悔悟時間的早晚;同時也説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為,對社會危害性的持續狀態長短。
(2)自首的原因及動機。犯罪人犯罪之後的認罪、悔罪、悔改心理是自首動機的三大要素,悔罪態度好的情況下,投案自首的,也説明了其悔悟的程度,量刑時也要考慮;
(3)交待罪行的情況。交待罪行是否徹底,是否主動,也説明了投案者是否是真心悔悟的;
(4)犯罪分子有無主動表現。這四大情節,審判人員在量刑時一定要注意的。
二、重婚罪的判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對方婚內重婚法院會判決離婚嗎?
對方構成重婚的法院一般會判決離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任何的違法犯罪行為都是鼓勵主動自首的,主動投案自首不代表公安機關就不調查了,因為這只是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在定罪的時候是不能輕信口供的,所以即便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公安機關仍然會收集其他定罪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