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領證需要帶什麼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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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領證需要帶什麼證件
1、申請結婚雙方當事人有效身份證
2、雙方户口薄
3、3張2寸紅底免冠合照
4、申請書:到了民政局後,新人要按要求填寫結婚申請書,有不瞭解的地方可以諮詢工作人員,然後到宣誓台上進行宣誓。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二、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領結婚證自然需要一定的證件才可以,首先需要户口簿,複印件和原件都需要,其次就是身份證的複印件還有原件,最後在結婚證上需要一張照片,所以要攜帶一張,一般現在的民政部門可以拍照,所以可以在民政部門拍照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