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結婚申請書該怎麼寫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5W

軍人結婚申請書該怎麼寫

軍人身上擔負着祖國的使命,所以在很多時候對軍人的要求都很嚴格。就比如結婚,軍人結婚之前是要先向部隊打報告的,就是我們常説的結婚申請書。那麼軍人結婚申請書該怎麼寫呢?軍人辦理結婚登記又有什麼樣的程序呢?

一、軍人結婚申請書怎麼寫?

軍人結婚申請書

 

××政治部(處):

 

我與××,性別×,年齡××,××××年×月生人,在×××××工作,經××方式相識,戀愛,感情真摯,申請結婚,請予以批准。

 

  申請人:××× ×××

 

  ××××年×月×日

二、軍人結婚登記條件:   

1、當事人必須符合,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   

2、當事人必須是自願和無配偶;  

3、當事人為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4、當事人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5、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户口;  

6、申請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7、結婚登記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可靠;   

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張。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自願】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軍人結婚登記除了要寫結婚申請書外,在遵守《民法典》的基礎之上還要遵守部隊對軍人結婚的相關要求,這一點從上文中結婚登記所需的材料等內容就可以看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