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婚證明可以婚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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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沒有結婚證明可以婚檢嗎?

沒有結婚證明可以婚檢嗎?

目前我國對婚前檢查採取自願的形式,沒有結婚證也可以到醫院做婚前的檢查。

在實行婚檢的地方,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檢查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檢查證明。在婚檢制度實施過程中,由於婚姻法規定的“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一直未能明確,這就帶來兩方面的問題。

一是婚姻登記機關根據婚檢機構出具的檢查結果無法認定當事人是否患有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是否可以辦理登記。

二是由於檢查沒有針對性,這就造成婚檢中存在檢查項目多、收費高等問題,羣眾反映強烈。因此,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尚未明確的情況下,目前不宜把持有婚前醫學檢查證明作為結婚登記的必要條件。如果結婚當事人從雙方健康的角度考慮,可以自願到醫院檢查身體。

二、結婚的條件有哪些?

1、男女雙方完全自願。根據《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 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是婚姻自由原則在結婚問題上的具體 表現。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的要求是指:男女雙方自願,而不是一廂情願;男女本人自願,而不是必經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雙方完全自願,而不是勉強同意。

2、達到法定婚齡。法定婚齡是指法律 規定的允許結婚的最低年齡。根據《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與當代外國的立法比較, 我國的法定婚齡是較高的,這是由我國現階段國情所決定的。男女 雙方當事人達到法定婚齡後,有決定自己是否結婚和何時結婚的權利,由此可見,與我國古代強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較,我國現行的婚 姻法實行的是倡導晚婚的允婚制。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則。根據一夫一妻制原則,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 或者喪偶、離婚者。違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結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綜合上面所説的,婚檢對於現在的婚姻法來説是不存的,也是被取消了;如果要申請婚檢的話,那麼是可以在結婚前也可以在結婚後,而且需要在指定的醫院進行辦理,如果民政部門的人員以沒有婚檢而不辦理手續的話,那麼就是違反了法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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