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要準備什麼證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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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結婚登記要準備什麼證件材料

結婚登記要準備什麼證件材料

1、雙方身份證原件;

2、雙方户口本原件;

3、三張二寸彩色雙人近期合影證件照;

4、再婚者還需要攜帶上離婚證、離婚證明或離婚調解書。

二、新人結婚登記流程

第一步:去婚姻登記處提交結婚申請

按照我國規定,新人想要領證結婚就需要去雙方任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提交申請。因此,新人雙方要去婚姻登記處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然後簽字或按手印,最後提交兩份申請書和其他領證材料即可。

第二步:工作人員審核

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會立馬對新人雙方提交的申請書和其他材料進行審核,而新人需要配合工作人員的審核,也就是回答些問題,或必要時做指定檢查。但是,一般情況,工作人員都不會要求新人們做檢查上的。

第三步:髮結婚證

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審核完畢,如果新人符合結婚條件,也帶齊所需要證件,則會當場給新人雙方頒發結婚證。三、新人領證注意事項

1、户口本問題

倘若新人一方是集體户口的話,則可以拿着集體户口頁去領證;如果因為其他原因拿不到户口本的話,本着自願結婚的原則,新人可以去派出所讓户籍民警開具一張户籍證明代替户口本也可以。

2、結婚登記照拍攝地

民政局對結婚登記照拍攝地點沒有強制性規定,因此新人們既可以選擇在民政局拍,也可以去外面的照相館拍攝。當然,外面的照相館服務更到位、配套設施更齊全,因此效果也會更好,但是價格也會相應高一點,大致在一百到三百元之間。

3、法定結婚條件

①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六條規定: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這一規定是婚姻自由原則的具體化,是結婚的必備的、首要條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這六個字,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首先,結婚必須雙方自願,而不是一廂情願,不許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其次,是本人自願,而不是依他人的意願為轉移,不許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辦;再次,是完全自願,而不是勉強同意,這就排除了一方或雙方半自願半包辦的情況。“不許任何一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是對“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的補充和強調。前面的規定是從正面的肯定,後面的規定是從反面加以限制。

②必須達到法定婚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法定婚齡是指法律上規定的男女結婚的最低年齡。雙方或一方低於法定婚齡,不得結婚;達到或者高於法定婚齡後才允許結婚。這樣規定是有充分科學根據的,是完全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

③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關於結婚,如果男女雙方在沒有辦理登記手續,領取到結婚證的情況下,就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此時不能認定屬於法律上的夫妻關係,彼此的權益也是無法受到保護。因為,這種情況下一般是按照同居關係處理,而目前在我國這樣一種關係被認定為非法,自然不能與合法的婚姻關係相提並論,而對於當事人來講這種關係下帶來的法律風險也比較大,因此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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