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現在結婚需要哪些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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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現在結婚需要哪些證件

我國公民在自由戀愛的情形之下,是需要到我國民政局依法辦理結婚證後,夫妻之間的婚姻關係才正式發生了法律效力。不過對於各位初次到民政局辦理結婚證的男女青年來説,首先需要搞清楚的就是在我國現在結婚需要哪些證件的這一問題,這樣到了民政局以後才能夠順利的領取到結婚證。

一、在我國現在結婚需要哪些證件?

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的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户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

①本人户籍證明;

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僑民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3)外國人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③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二、領結婚證的程序

(一)申請

(二)審查

(三)登記

根據我國的結婚登記中的相關條例規定,一般如果是我國公民辦理結婚證的話,需要攜帶户口本,身份證和村委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等這些有效證件到當地的民政局辦理就好了。而且必須是雙方都親自到場的,還有如果是和外國人結婚的話,這需要攜帶的證件就比較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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