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結婚登記需要帶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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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結婚登記需要帶什麼材料?

上海結婚登記需要帶什麼材料?

1、本人的結婚登記聲明書

2、本人有效身份證

3、本人常住户口簿 (可用有效期內的户籍證明代替)

4、本人居民身份證 (可用有效期內的臨時居民身份證代替)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結婚申請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當註銷其離婚證。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確立夫妻關係。

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按照結婚登記的程序辦理,可以不再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二、哪些情況下民政局不予登記?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自願的;

3、已有配偶的;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法律規定禁止結婚或者暫緩結婚的疾病的。

三、結婚證遺失後怎麼辦?

《結婚證》遺失或損毀的,應當辦理《夫妻關係證明》。申請辦理《夫妻關係證明》應提交以下證件:

1、男女雙方的書面申請;

2、雙方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雙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證明》;

4、雙方的身份證、户口簿複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張。

婚姻登記機關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及有關證件之日起7日內審查核實並出具《夫妻關係證明》。

綜上所述,在上海男女雙方感情到一定程度,會去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辦理結婚登記要帶上户口本身份證,如有照片則帶上照片,沒有的話在民政局現場拍照。工作人員對材料審核,符合條件的向雙方頒發結婚證,這樣雙方建立合法夫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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