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結婚登記前的手續準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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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役軍人結婚登記前的手續準備有哪些?

結婚是指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允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現役軍人在結婚登記之前應當符合哪些條件?準備那些資料?下面有本站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現役軍人結婚登記的內容。

一、申請條件

1、根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當事人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四)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五)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六)雙方自願結婚;

(七)當事人提交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當事人持有本規範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證件。

二、申請資料

1、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2、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聲明。

3、根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婚登記姻審查處理表》的填寫:

(一)《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項目的填寫,按照下列規定有計算機完成(未使用計算進行婚姻登記的,應當使用黑色墨水鋼筆填寫):

1)、“申請人姓名”:當事人是中國公民的,使用中文填寫;當事人是外國的人,按照當事人護照上的姓名填寫。

2)、“出生日期”:使用阿拉伯數字,按照身份證件上的出生日期填寫為“xxxx年xx月xx日”。

3)、“身份證件號”:當事人是內地居民的,填寫居民身份證號;當事人是香港、澳門、台灣居民的,填寫香港、澳門、台灣居民身份證號,並在號碼後面加註“(香港)”“(澳門)”“(台灣)”;當事人是出國人員、華僑的,填寫護照或旅行證件號。

4)、“國籍”:當事人是內地居民、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出國人員和華僑的,填寫“中國”;當事人是外國人的額,按照護照上的國籍填寫;無國籍人,填寫“無國籍”。

5)、“提供證件情況”:應當將當事人提供的證件、證明逐一填寫,不得省略。

6)、“審查意見”:填寫“符合結婚條件,准予登記”。

7)、“結婚登記日期”:使用阿拉伯數字,填寫為:“xxxx年xx月xx日”。填寫的日期應當與結婚登記證上的登記日期一致。

8)、“結婚證字號”填寫式樣為“AB結字XXYYZZZZZ”(AB為婚姻登記機關所在省級和縣級或者市級和區級的行政區域簡稱,XX為辦理婚姻登記的縣(區)、鄉(鎮)登記處的序號,YY為年號後兩位數,ZZZZZ為當年辦理結婚登記的序號)。

9)、“結婚證印製號”填寫頒發給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印製的號碼。

10)、“承辦機關名稱”:填寫承辦該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處的名稱。

(二)“登記員簽名”:由批准該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員親筆簽名,不得使用個人印章或計算機打印。

(三)在“照片”處粘貼當事人提交的照片,並在騎縫處加蓋鋼印。

三、程序

1、向組織打一份結婚報告;

2、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表》;

3、政審函調;

4、組織開一份結婚介紹信;

5、帶上《軍官證》、《士官證》的原件以及其他證明材料;

6、到婚姻登記處拍照(2寸的彩色照片);

7、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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