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近親結婚都是無效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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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近親結婚都是無效的嗎

一、所有的近親結婚都是無效的嗎

如果僅僅是生活上面走的很近的親屬,但其實並不是屬於這裏的近親,那其實也是可以結婚的。而生活中,老百姓説的所有的近親結婚其實就包括這樣的情況,此時並不會認定婚姻無效。

二、什麼是近親結婚

近親(或稱親緣關係)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內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們之間通婚,稱為近親婚配。近親婚配的夫婦有可能從他們共同祖先那裏獲得同一基因,並將之傳遞給子女。如果這一基因按常染色體隱性遺傳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為是突變純合子而發病。因此,近親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疾病的發生風險。近親婚配使子女中得到這樣一對純合或相同基因的概率增加,這一相關係數稱為近婚係數。

我國明確規定,禁止結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直系血親,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親,即所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的血親。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等,皆為直系血親。

旁系血親指雙方之間無從出關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親。如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於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間,堂(表)兄弟姐妹之間皆為旁系血親。同父母所生者為全血緣親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所生者,為半血緣親屬。

三、不能近親結婚的範圍包括哪些

1、父母和子女之間、爺爺奶奶和孫子孫女之間、姥姥、姥爺和外孫子、外孫女之間,當然不能結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結婚。

3、和自己的親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結婚。

4、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5、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兒子結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兒結婚;姨媽不能和姊妹的兒子結婚。

至於老百姓常説的“遠房親戚”,一般都沒有直接的血緣關係,不屬於禁止結婚的近親屬範圍。

四、近親結婚對後代有什麼不利影響?

這個問題有過爭論。在人類文明尚未開化的遠古時代,近親通婚非常混亂,不僅旁系血親,甚至在直系血親間也可通婚。古埃及統治者認為,只有皇室同族通婚才能保持皇室血統的純潔和高貴,所以多是親兄妹結婚。然而,人們從無數事實中得出結論,血緣近的男女結婚生育率低,後代的死亡率高,並常常出現先天畸形和遺傳性疾病。近代更有大量資料證明,表兄妹結婚,痴呆兒發生率比非近親結婚高150倍,新生兒死亡率和畸形率也比非近親結婚高3倍多。還有人報道,近親結婚者的子女在20歲前死亡者達13.9%,而非近親結婚僅為1.7%。大量事實證明近親結婚對後代不利,應當禁止。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婚配。近親即指有親緣關係的人,更確切的説是指有不太遠共同祖先的人,通常追溯三代。

五、近親結婚了怎麼處理?

無效婚姻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雙方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應當視為共同共有,由當事人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撫養問題,適用婚姻法有關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義務的規定。這裏所稱的自始無效,是指無效或可撤銷婚姻在依法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時,才確定該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護。

大家需要明白一點我們説的近親可能與法律上面規定的近親是不太一樣的,其中法律意義上的近親主要是指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當然,如果僅僅是生活上面走的很近的親屬,但其實並不是屬於這裏的近親,那其實也是可以結婚的。而生活中,老百姓説的所有的近親結婚其實就包括這樣的情況,此時並不會認定婚姻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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