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重婚的同時可以起訴離婚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6W

在近期的一項婚姻調查當中,離婚率較以往上升較多。現代社會,夫妻離婚多是由於第三者的出現,一方出軌會導致婚姻難以維繫下去,最終走向離婚。如果一方在沒有離婚的前提下就與第三者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就構成重婚,這個時候作為婚姻裏的受害者的一方,想要離婚同時又想告對方重婚,這兩件事情可以一起進行嗎?

起訴重婚的同時可以起訴離婚嗎?

起訴重婚的同時可以起訴離婚嗎?

一方因為重婚導致夫妻關係出現裂痕,沒有過錯的一方選擇離婚同時想要控訴對方重婚的,或者是在重婚案件當中,重婚的一方作為過錯方主動要求離婚的,離婚和重婚是不能一起審理的,眾所周知,離婚案件屬於民事案件,應當適用的是民事訴訟程序。重婚屬於《刑法》第258條規定的犯罪行為,應當適用刑事訴訟程序審理,兩個案件屬於不同的訴訟程序。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3款第1款以及第一千零九十一條的規定,可以總結得出,如果重婚導致離婚,調解無效的,則應當准予離婚;由於重婚離婚,沒有過錯的當事人有權向有過錯的一方提出賠償。由於重婚罪必須由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確定,離婚案件的審理就需要以刑事案件的重婚處理結果為依據,應當在重婚案件審理完畢以後再處理夫妻雙方離婚的訴訟。

因此,對於起訴離婚的民事訴訟和針對另一方重婚行為的刑事訴訟,兩個訴訟案件的審理中,離婚案件已經開始審理的,應當中止離婚案件的審理,等待重婚案件的審理結果,待重婚案件審理結束以後,恢復離婚案件的訴訟。

在婚姻當中,我們一直以來宣揚和奉行的都是一夫一妻制度,婚姻要維繫需要的是悉心的經營,需要的是忠貞,出軌行為是對婚姻的背叛與破壞,有配偶還與他人結婚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屬於重婚,將會面臨刑事處罰。在一方重婚的情況下與對方離婚的,如果經過刑事程序認定對方構成重婚罪的,離婚案件當中可以以重婚判決作為證據,申請過錯方對無過錯方進行賠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