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構成重婚可以起訴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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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方構成重婚可以起訴離婚嗎?

男方構成重婚可以起訴離婚嗎?

1、可以起訴離婚的。重婚已經構成犯罪,當事人可以向當地警方報案,要求對方立案偵查,如果檢察機關最終沒有提起公訴,當事人可以依據《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一條以及《刑法》258條之規定,向當地人民法院發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對方的重婚罪的刑事責任。當事人同時也可以在對方起訴的離婚案件之中,依據《民事訴訟法》51條之規定,反訴對方重婚,並在民事訴訟之中依據婚姻法46條,《婚姻法》司法解釋1第28條、29條、30條之規定,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該案民事審判合議庭,認定對方重婚事實後,會依法支持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在當事人並未依據第一段的方式先行報警追究對方重婚罪的情形下,取得民事部分勝訴後,可以持該判決要求當地警方立案偵查,追究對方重婚罪的刑事責任,如果此種情形下,檢察機關仍然沒有提起公訴,當事人還是可以再次另案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對方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2、有配偶者而與他人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者而與之結婚,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起訴重婚罪的期限為多久

我國《刑法》對刑事犯罪訴訟時效的規定

第八十七條:【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綜合上面所説的,男方構成了重婚,對於另一方來説不僅可以起訴離婚,而且還可以用重婚的罪名來起訴違法的一方,這種情形不僅要承擔刑事的責任,而且還需要承擔民事責任,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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