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婚姻無效撤銷是否一樣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5W

在我國婚姻無效撤銷是否一樣

我國,如果男女雙方的婚姻是屬於無效婚姻的話,法院是會對婚姻關係宣告無效的。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在某些特定情景下結婚,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對自己的婚姻進行撤銷,屬於可撤銷的婚姻。所以説婚姻無效撤銷,在一定程度上其實是屬於兩個概念的。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在我國婚姻無效撤銷是否一樣?

一、在我國婚姻無效撤銷是否一樣?

無效的婚姻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可撤銷的婚姻

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無效婚姻的法律後果

無效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婚姻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三、無效婚姻情形的消失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四、無效婚姻的法院審理

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

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製作調解書。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

小編在這裏要説的是,對於您提出來的婚姻無效撤銷概念是比較模糊的。因為首先婚姻無效和可撤銷婚姻是兩個概念,如果婚姻無效的話,法院會判決婚姻關係宣告無效,撤銷婚姻,需要當事人在一年之內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自己的婚姻關係予以撤銷。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