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南京領結婚證可以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7W

外地人在南京領結婚證可以嗎?

一、外地人在南京領結婚證可以嗎?

不可以的,外地户口不能在南京領結婚證。如果你們夫妻二人有一方的户口是南京的,那麼就可以在南京領取結婚證。雖然你們目前沒有領證但是可以把你們的户口遷到南京。即可以增加1位直系親屬的户口,就是説如果你們夫妻二人中任何一人的户口在南京,即使沒領結婚證,照樣可以遷户口、結婚證可以在夫妻雙方任何一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領取,這樣才可以在南京領證。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規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南京的政策是,購買60平米以上的房子可以解決夫妻及子女合計3人的户口,每超過20平米,可以增加1位直系親屬的户口。

二、南京户口遷移政策是怎樣的?

南京關於遷移户口的相關政策《江蘇省常住户口登記管理規定》:

1、第八十八條公民離開常住户口登記地到另一地經常居住的,本人或者户主應當向經常居住地公安機關申報户口遷移。

2、第八十九條公民户口遷移,以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為基本條件,遵循先家庭户後集體户的原則辦理户口遷移。

對經批准落户的人員,本人擁有合法所有權房屋的,應當在房屋所在地登記户口;無合法所有權房屋的,可以在直系親屬處落户;無上述落户條件的可以在申請人單位集體户(含有代理協議的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集體户和社區集體户)登記户口;

在建制鎮和小城市租賃房屋的,可以在房屋所在地(需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並經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登記户口;均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可以在租住地社區家庭户或者就業地社區集體户登記户口。

遷入合法穩定住所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遷入直系親屬家中的需要提供關係證明和房屋所有權人同意證明;遷入單位集體户的提供單位同意落户證明;遷入建制鎮和小城市租賃房屋的需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並提供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符合准入條件的隨遷人員,還應當提供關係證明。

申請領取結婚證的雙方需要向當地的辦理機構提交身份證件原件、户口本原件,以及雙方合照的寸照,婚姻登記機關受理後,才會為其辦理結婚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登記機關審查發現一方或者是雙方不是出於主觀自願辦理結婚證的,此時就可以不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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