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領結婚證體檢需不需要?
去領結婚證體檢需不需要?
婚前體檢採取自願方式進行。婚姻登記所在發放結婚證前將建議新人進行婚前體檢,婚前體檢屬免費項目。去當地民政部門領取結婚證後 民政部門會給一份免費婚檢的單子,一般來説婚檢是屬於自願行為,但是為了婚姻幸福考慮,建議可以在辦理結婚登記前,到正規醫院的婚檢部門去進行婚檢,一般醫院都設有專門的科室!
相關知識:
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記取消了強制婚檢,以後婚姻當事人是否婚檢採取個人自願,政府提倡婚檢、婚檢有利於當事人。
結婚到民政部門,現在一般都在縣級行政服務中心的民政窗口
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
①申請:取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户口本原件(户藉證明/集體户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離過婚的請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軍人持《軍官證》或《士兵證》、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②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③審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④登記:問雙方是否自願,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印結婚證,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⑤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後,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係,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係予以確認
一、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以現場拍照,不要提前準備)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補辦結婚登記或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婚前檢查是自願的,沒有強制性要求。婚前檢查是為了在結婚前,排除掉一些隱性的遺傳性疾病等各方面的問題。步入婚姻殿堂,對每一對準夫妻來説是另一個幸福的開始,所以為了自己的幸福生活,建議在結婚前進行身體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