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結婚證需要户口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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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辦結婚證需要户口本嗎?

有些人總是丟三落四,東西隨處放,用的時候找不到,這是非常麻煩的事情,家裏重要的證件還是要同意放在一起,這樣要用的時候就能拿來就用了。比如結婚證就要好好保存,如果不小心弄丟了,就得補辦,補領結婚證需要出具男女雙方的户口簿。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補辦結婚證需要户口本嗎

補領結婚證需要出具男女雙方的户口簿。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第十七條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根據《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規定:第六十四條受理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三)當事人持有本規範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身份證件;

(四)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記處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有檔案可查且檔案信息與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委託辦理應當提交當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證和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委託書應當寫明當事人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託事由、受委託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受委託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當事人結婚登記檔案查找不到的,當事人應當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婚姻關係,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嚴格審查,確認當事人存在婚姻關係的,可以為其補領結婚證。

《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六十五條婚姻登記員受理補領婚姻登記證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查驗本規範第六十四條規定的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當事人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並按指紋;

(三)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四)申請補領結婚證的,雙方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申請補領離婚證的當事人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補辦結婚證是需要户口本的,男女雙方的户口本都是需要的,跟辦理結婚證時是一樣的程序,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即可。並且根據有關婚姻的法律規定,補辦結婚證需要一定的條件,比如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等相關條件,符合相應的條件即可補辦結婚證。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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