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領結婚證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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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領結婚證流程是怎樣的?

一、深圳領結婚證流程是怎樣的?

深圳市户籍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雙方都不是深圳市户籍的居民,不能在深圳市辦理婚姻登記,雙方可以到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

初審(當事人提交證件、證明材料)→受理(當事人填寫聲明書)→審查(登記員填寫審查表)→登記(交納工本費9元、發證)。

登記所需資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可以在登記處當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彩色合影照片。

二、辦理材料:

登記地點: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攜帶證明:

1、居民身份證;

2、户口簿(或者集體户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①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②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③待業人員、個體户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係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注: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綜上所述,深圳户籍的市民結婚,雙方是需要帶上自己的身份證明以及户籍證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地接受婚姻登記處的審核的,並且雙方需要填寫一份婚姻聲明書,最後經過審查員審核通過後會為雙方頒發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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