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後户口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W

夫妻離婚後,户口可以辦理遷移,如遷回結婚前原户籍所在地、遷往經常居住地,還有以下的處理方式:
第一種方式:另立門户
由於户口政策各地規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條件也會因時因地而異。一般情況下,需要有獨立的房產,並符合當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門的條件方能辦理。如果是訴訟離婚或者調解離婚,還需要憑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相關部門辦理。
第二種方式:再婚後再遷
如果離婚後再婚,可以在離婚後將户口遷往再婚一方的户口所在地,需要的手續和證明,除了參照上述所説的,還必須具體瞭解下當地的户籍政策和細則
第三種方式:不遷出
夫妻雙方離婚後,並不必然發生户口的變動,也就是説,離婚和户口遷移,是兩碼事。夫妻辦理離婚手續時,會在户口簿上加蓋“離婚”章。當然,如果夫妻有遷出約定或者有判決書或調解書的要求等情況,則女方必須遷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起訴離婚後户口怎麼辦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