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不見面是不是自動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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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年不見面是不是自動離婚?

2年不見面是不是自動離婚?

當然不能自動離婚,因為離婚是涉人身權的事,人身權利是不可逆轉的權利,不管多久沒有見面,那都是要到法院起訴離婚或到婚姻登記部門協議離婚後才能解除婚姻關係的。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兩種方式。協議離婚的,雙方協商一致,簽訂離婚協議書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即可,若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應當起訴離婚。

法律規定分居兩年視為威情破裂,也就是説,法院在判決離婚案件時,夫妻分居兩年可以作為判決離婚的一個法定事由,因為只有夫妻感情破裂才准許離婚。

二、離婚登記的程序是什麼?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民法典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4、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5、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6、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7、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8、頒發離婚證。

三、起訴離婚應當去哪個法院?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經常居住地時,則經常居住地的法院優先於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夫妻之間感情不和,在離婚之前可能會分居,如果沒有通過法定途徑辦離婚手續,即便分居時間再久也不會自動離婚,雙方的夫妻關係都在。對於分居超過2年的,當事人可以舉證説明是因為感情破裂分居向法院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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