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離婚訴訟被告的答辯狀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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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訴訟被告的答辯狀怎麼寫?

發起離婚訴訟被告的答辯狀怎麼寫?

首先,要在開頭寫明答辯人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等信息;其次,答辯人要根據對方起訴狀的內容一一進行答辯,如果不同意離婚,可以提出,雙方當前情況,不屬於法定判離情形的答辯意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男女雙方感情破裂且調解失敗的,准予離婚;有以下情形且調解失敗的也准予離婚: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等惡習且屢教不改的、因為感情不和已經分居兩年的。如果同意離婚,則只需説明同意對方離婚請求。

二、起訴離婚分割共同財產的證據怎麼收集?

1、證明有房產的,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

2、證明有銀行存款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銀行帳號;證明有股票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股東代碼、資金帳號;證明有車輛的,應提交行駛證、車牌號。

3、證明對方在公司擁有股權的,應提交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的證明等。

4、證明一方有債權債務的,除提交借據以外,必須有相關的證據佐證。

5、證明夫妻雙方財產有約定的,必須提交協議書等相關的證據。

三、起訴離婚訴訟費用是多少?

離婚訴訟費是人民法院向請求離婚訴訟當事人徵收的費用,按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訴訟費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後人民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後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綜上所述,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在開庭之前會通知到雙方當事人,被告在拿到通知後準備答辯狀。被告做答辯,在離婚答辯狀中寫清答辯人及被答辯人信息,闡述答辯意見,比如不同意離婚,或者不同意原告財產分割的訴求,並在文中説明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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