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共有房產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4W

離婚後夫妻共同房產雙方平分,如果只是其中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則歸各自所有。若雙方對房子分割有約定的,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分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3)》

夫妻離婚共有房產

第四條婚姻關係存在期間,配偶要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下列主要原因除外,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1)一方已隱藏、轉移、賣出、被摧毀、哄騙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

(2)具有法定支持義務的人必須接受重大疾病治療,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第五條配偶婚後個人財產所產生的收入,除窒息和自然欣賞外,還應當確認為夫妻共同財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