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傳票後幾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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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傳票後幾天開庭?

夫妻決定離婚的,很多時候並不能和和氣氣的解決好,而是要打離婚官司。女方向法院提交訴訟狀後,就應該回到家等通知,法院決定受理的,會下發開庭通知單給雙方當事人,作為被告,還會接到法院傳票。那麼,起訴離婚傳票後幾天開庭?下面小編結合相關法律知識給大家講一講。

一、起訴離婚傳票後幾天開庭?

一般來説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訴材料之後,7日之內決定是否立案。立案之後15天內通知被告,被告一般有15天的答辯和準備證據的時間,普通程序是30天。建議程序一般立案之後1個月左右開庭,開庭之後1個月左右出判決書。普通程序在立案之後6個月之內出判決書。很多時候,法官首先會主持訴前調解,如果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一致,那麼,會大大縮短離婚訴訟的時間,極有可能在1個月甚至更短的時間內解決離婚糾紛。

二、起訴離婚的程序是怎樣的?

1、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3、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綜上所述,一方發起離婚訴訟後,法院會在七天內決定是否受理,確定受理的,不久後送達傳票給被告。至於起訴離婚傳票後幾天開庭,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一般不會太遲,在半個月左右。被告拿到傳票後,為了應付庭審,要事先準備好相關材料,包括離婚糾紛答辯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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