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一方起訴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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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一方起訴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怎麼辦

夫妻雙方因為一些爭吵,沒有及時緩解雙方關係,日積月累一方遲早會因為受不了選擇離婚,但是另一方卻堅持不離婚。雙方協議離婚沒有可以,那麼選擇訴訟離婚如何一方起訴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怎麼辦?那就讓大家通過下文了解一下。

一、如何一方起訴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怎麼辦

一方提起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在現實生活中是一個非常常見的問題。大家看到這個問題,可能最直觀的想法就是,主張離婚的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不就行了!是的,這個辦法可能大家都知道,但這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好的解決問題的方法,而是遇到這種情況的當事人,在沒有其他辦法的前提下,最後採取的無奈之舉。

筆者認為,當我們的家庭出現裂痕,夫妻感情走到盡頭,總有一方不願再繼續忍受這無愛的婚姻,希望走出圍城,故而痛下決心,要向另一方提出離婚。然而提出離婚的一方當事人,可能會預料到的問題就是,另一方不可能同意。所以在此,我們建議提出離婚的當事人一定對自己所能預料的問題,作個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

第一步,提出之前要讓對方知道自己已經有了離婚的想法。夫妻之間的不和諧,應該使彼此早就有感覺甚至能預感到離婚的來臨,這樣您可以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對方進行溝通,讓對方能感覺到婚姻已經無法再繼續維繫,真可謂是愛已盡,緣已絕。這種情況下,讓對方從自身的角度審視這段婚姻是否還有持續的必要,千萬不要和對方採取過激或暴力行為,給對方一定的時間及空間。任何一個人經過一段時問的思索後,總會有一個想法,不管這個想法是否得到您的認可。那麼這種沉思之後的結論可能有兩種:一種是可以考慮離婚,但有一定的條件;另一種就是堅決不同意離婚。面對這兩種結論我們就要考慮下一步怎麼辦。

第二步,對於附加一定條件的離婚,一般情形下附加的條件是物質經濟上的或者是孩子,這一點我認為如果條件是在您能承受的範圍之內,您就可以考慮做出讓步或補償。畢竟夫妻曾有過一段緣分,大家在友好而不過激的情況下,好離好散,是離婚方式的首選。對於另一種不同意離婚的。則找出對方不願離婚的根源。現實中的根源有很多,比如,關愛孩子的。留戀家庭的,婚後沒有生活來源的,等等。要根據不同的情況,採取不同的説理讓步措施。仁至義盡仍不能做通思想工作的,

最後可採取訴訟離婚的方式解決。選擇這種方式,需要當事人提前準備離婚所需的證據,主要就是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後,也是先進行庭前調解,且調解貫穿整個審理過程,庭審結束後,如果仍未能調成,人民法院會根據庭審及雙方提交證據情況作出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的認定。如果認定為夫妻感情確明破裂,則判決解除雙方的婚姻關係,否則,不準離婚。

我國《婚姻法》規定,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有以下幾種:

①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②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③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

⑤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通過上完我們知道了如何一方起訴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怎麼辦的解答,一方提出訴訟離婚時一定要拿出雙方感情破裂的強有力證據,否則另一方堅持不離婚的話,最後調解之後還是駁回請求。遇到不能解決的法律問題,都可以尋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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