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的流程 - 以及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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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由於感情不和,導致離婚,那麼關於夫妻之間協議離婚的流程是怎麼樣的?關於夫妻之間協議離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很多人對於協議離婚的問題都不清楚,現在本站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具體的進行專業的分析協議離婚的流程問題以及協議離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協議離婚程序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二、協議離婚需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l、(1)內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2)華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永久居留證(綠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證、香港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香港同胞回鄉證;
(4)澳門居民:澳門居民身份證、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香港同胞回鄉證;
(5)外國人: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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