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公證流程及要提交的材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9W

離婚房產公證流程及要提交的材料

現在,男女雙方在結婚時,一般都會買房。如果婚後幸福和睦就不會出現什麼問題,但如果不幸離婚了,則會涉及財產的分割問題。房產的分割是爭論的比較多的,所以,很多人都會進行離婚房產公證。那麼,離婚房產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流程又是什麼呢?

一、離婚房產公證需要什麼材料

1、需要雙方身份證,户口本,離婚證,離異協議(上面註明該房產分割細則)。

2、憑生效後《離婚協議》(需公證)或法院《仲裁(判決)》中有關房產歸屬的條款。

3、住房房產證,契税證,土地證。兩人一起到本地公證處,去諮詢辦理離異房產析產公證手續。

4、原房屋所有權或抵押權相關證明,即原按結貸款相關手續。

二、離婚房產公證流程是什麼

1、當事人準備材料,應攜帶以下資料: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户口簿等;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2、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3、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後,雙方當事人當着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三、離婚後是否一定要進行房產公證

如果在離婚時沒有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過分割的,離婚後可以另行分割,不需要公證。只須憑協議和離婚證書、證明所分割的財產系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證據材料去辦理相關過户手續即可。

離婚財產公證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財產達成協議,到公證處辦理離婚財產公證。協議離婚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在領取離婚證後自動生效,無需辦理財產公證。訴訟離婚的,法院對夫妻財產分割進行判決的,在判決書生效時,離婚財產分割生效,因此,訴訟離婚也不需要離婚財產公證。

可是、在我們現實生活中,可能會因為地區的不同而存在一定的差異,所以,大家在進行公證之前,最好先諮詢相關的公證辦理人員或諮詢相關的律師。這樣,可以大大的提高我們的辦事效率。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