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程序流程需要的材料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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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社會,人與人之間難免會出現矛盾,出現衝突。但在法治社會,人民之間起衝突,如果當事人不能私下解決。那麼當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以解決當事人的矛盾和衝突。那麼,民事訴訟程序流程及需要的材料是什麼。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大家解答這個問題。

民事訴訟程序流程需要的材料是什麼?

民事訴訟程序流程需要的材料是什麼?

1、民事訴訟程序流程:

首先,你要寫好訴狀,交到法院的立案庭,立案庭法官在七日內會通知你是否立案。當然,你可以選擇口頭起訴或者書面起訴。

立案庭會根據法院是否有管轄權來作出決定。決定立案,將在7日內預收案件的受理費,並在立案後2日內交審判庭。法院無管轄權,將會做出,建議你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如果你依然堅持繼續起訴,法院將裁定“不予受理”。

接着,就是庭審程序。首先,會有審理前的準備程序,包括:

1、5日內送達起訴狀副本,被答辯期為15日;

2、合議庭成員確定後3日內會通知當事人;

3、開庭3日前會通知當事人或者訴訟參與人開庭時間及地址,公告開庭事項。

然後是開庭審理程序。內容大致有這些:

1。查明確認當事人身份、宣佈開庭;

2、法庭調查;

3、法庭辯論;

4、當事人陳述最後意見。

最終的審理結果,將會有3種:

1、裁定駁回起訴或者終結訴訟;

2、判決,包括當庭宣判和擇日宣判;

3、調解,也包括當庭調解和另定日期。

大致的流程就是這樣,訴訟會因具體案情有所變化。

2、民事訴訟需要準備的材料:

(一)起訴書

1、當事人應提交起訴書正本一份,並根據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2、起訴書應為手寫或打印,手寫起訴書的,應用藍黑色或黑色鋼筆或簽字筆。

3、原告是個人的,應由本人簽名或蓋章;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由單位蓋章並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或加蓋人名章。

4、起訴材料統一用A4紙張書寫或打印,紙張左側應留2公分裝訂線。

(二)原告身份證明和委託手續

1、自然人一般應提交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法人、其他組織應提交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

2、個體工商户須提交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及户主(業主)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3、集團訴訟的訴訟代表人提起訴訟的,除應提交全部原告身份證明材料複印件外,還應提交全部原告推選其為訴訟代表人的證明材料以及訴訟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4、法定代理人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以及其與原告關係的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

5、原告委託訴訟代理人的,應提交由委託人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委託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授權委託書應蓋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或加蓋人名章。

6、授權委託書必須載明委託事項和權限。委託權限分為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委託權限為特別授權的,應當寫明具體的委託權限,一般包括以下權限: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三)確定管轄的證明

1、依被告住所地確定管轄的,提交被告住所地屬我院轄區的相關證明。被告為企業法人及其分支機構的,應提交企業工商登記查詢信息或實際經營場所的證明,被告為事業單位的,應提交登記證明。

2、依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不動產所在地、侵權行為地、管轄協議等確定管轄的,應提交相關證明。

(四)證據材料

1、當事人在起訴時應當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能夠證明當事人之間存在訴爭法律關係的基本證據。

2、原告在起訴時因客觀原因無法自行收集與本案有關的主要證據,應提出書面申請,請求人民法院進行查證。

3、證據是外文本的,應同時提交中文譯本。證據來源來自國外或港、澳、台地區的,需經我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認證或我國認可的港、澳、台地區律師事務所認證方為有效。

(五)原件與複印件,外文本與中文譯本

1、當事人提交起訴材料複印件時,應一併提交原件,法官在核對後退還當事人。

2、外國當事人、港、澳、台當事人提交的起訴書及企業依法成立的證明、授權委託書為外文本的,應附中文譯本。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以上就是小編對有關民事訴訟程序流程及需要的材料問題的解答,相信大家看到這,已經對民事訴訟流程及準備材料有了大概的瞭解。從以上可以看出,民事訴訟的準備材料還是比較繁多的,另外,除了最基本的一些材料,例如身份證及相關證明。證據是十分重要的。而且,整個訴訟流程也是比較麻煩的。所以,本站小編建議,如果你有這方面的需要,還是需要向有關法律專業人士或者專業機構尋求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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