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離婚協議配合辦理房屋過户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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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離婚協議配合辦理房屋過户怎麼辦

一、不按離婚協議配合辦理房屋過户怎麼辦

1、如果對方不按照離婚協議的約定,配合辦理房屋過户手續,可以起訴要求法院判決對方協助辦理過户手續。

2、判決書生效後,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對方仍然不協助辦理,法院會作出裁定,同時會向房產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房產局就會根據法院的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直接辦理房屋過户手續了。

3、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4、《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5、《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在執行中,需要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二、協議離婚後對方不履行怎麼辦

可以向法院起訴。

離婚協議不屬於可由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但是根據法律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因此您有充足的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問題,訴訟後,得到了法院的生效判決後,憑此判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即可。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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