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協議離婚後房子過户手續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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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協議離婚後房子過户手續怎麼辦理

夫妻協議離婚後房子過户手續怎麼辦理

夫妻協議離婚房產過户需要的材料有,有關房產分割內容的離婚協議書;離婚證及其複印件;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房產證;申請人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夫妻之間房產過户的情形有:

(一)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房產過户: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無論是約定一方婚前房產歸另一方所有,還是約定雙方面婚內房產歸一方所有的,都屬於房產的贈與,應當先辦理贈與公證書再辦理房產過户手續。

應注意的是,在現實生活中,對於婚內的取得的房產在申請登記時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請而非雙方共同申請,所以對於以夫或妻一方名義登記的房產而實際屬於夫妻共有的,應當由夫妻兩人共同向房產登記機關申請,並提交夫妻雙方的有效身份證件、婚姻關係證明。

(二)因解除婚姻關係而發生的房產過户:夫妻之間解除婚姻關係的途徑有:雙方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離婚手續,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後,領取離婚證書;協議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法院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

因夫妻解除婚姻關係而引起房產過户的,應提供民政部門頒發的離婚證書以及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由雙方共同申請辦理;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的,可由獲得房產的一方憑已生效的法律文書直接辦理。

如何辦理夫妻之間房產過户

對於通過民政局協議離婚後的房產過户,雙方當事人需攜帶離婚證、自願離婚協議書等相關證明親自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屋過户手續。如果遇到離婚後一方當事人不配合辦理房屋過户手續的情況,問題就變得麻煩的多了。可在司法實踐中,這種情況往往居多。其原因在於: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急於離婚或賭氣離婚,離婚之後開始對房產分割反悔,從而拒絕配合辦理房產過户手續。那麼,當事人遇到這種情況應當如何處理呢?依照法律規定,因履行離婚協議所發生的糾紛,只能以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如果法院判決後對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這樣就可以辦理過户手續了。

夫妻協議離婚後房子過户手續的辦理需要先行辦理兩人的協議離婚,拿到離婚證後才能辦理,並且兩人的協議書有關房產歸屬的協議,還有房產證這類需要公證的文件。在辦理時可能會有一方反悔過户,那麼協商不成是可以轉為訴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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