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辦離婚證、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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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辦離婚證、需要哪些材料?

怎麼辦離婚證、需要哪些材料?

在法院還是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兩者的法律效力有本質區別。通過人民法院辦理協議離婚,會把夫妻財產明確到司法文書上,稱為民事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力。

離婚證辦理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離婚證申報條件  

1、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   

2、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願的;   

3、雙方當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的;  

5、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户口是梅墟街道或新明街道的常住户口;   

6、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7、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有效。

協議離婚

雙方通過協議方式離婚的,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協議離婚具體需要的材料手續如下: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五)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

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註銷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即通常所説的法律途徑離婚。比協議離婚較為複雜。具體程序和步驟如下:

1、委託律師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綜合上面所説的,辦理離婚證是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起訴離婚,根據不同的實際情況來選擇離婚的方式,如果想要快速辦理離婚的話,那麼就最好選擇協議離婚,只要商量好財產的分割問題,還有孩子的撫養權,那麼當天就可以拿到離婚證,所以,如果要離婚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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