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分居 -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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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分居,夫妻分居多久可以離婚

我國《婚姻法》規定,分居是夫妻離婚的原因之一。於是有人就問了夫妻分居多久離婚呢?一般情況下分居達到2年以上就能夠申請離婚。具體有關夫妻分居離婚的內容,請大家跟隨小編一起了解一下。

一、什麼是夫妻分居

分居是指夫妻雙方在繼續維持其夫妻關係的情況下,停止共同生活,並各自建立屬於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狀況。夫妻雙方不共同居住選擇分居,一般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因為夫妻雙方感情不睦,不願意共同生活,不一定經過協議而永久或臨時分居;

一種是因為夫妻一方由於工作或居住地限制而形成的暫時不能共同居住。

二、夫妻分居可以離婚的情形

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夫妻提出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離婚理由,這條法定的離婚理由由兩個必備要件組成,缺少任何一項都不能形成法定的離婚理由。

(一)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

1、分居的原因必須是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為工作、學習、户口等原因使夫妻兩地分居或者是住房擁擠等客觀原因;

2、夫妻關係確無和好可能,一方堅決要求離婚,並經調解和好無效。如果還有調解和好的可能,即使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兩年,也不能認定為已具備判決離婚的條件。

(二)分居滿二年的計算

1、從提出離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最後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向人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當天止;

2、分居時間應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後又同居,應從同居後又分居的時間重新計算,前面的分居時間終止,也就是説,分居的時間應當連續計算,不應把前後幾次分居的時間累計計算。

從上文的表述中我們清楚的知道,夫妻分居並不必然導致離婚,只有在因分居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導致夫妻離婚。並且,即使夫妻分居2年,感情已經破裂,此時也不會自動離婚,而是需要協議離婚或通過訴訟離婚。本篇文章由本站編輯為你整理收集,更多離婚法律問題,可以上本站網站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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