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夫妻分居多久可以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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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夫妻分居多久可以離婚?


雖然法律中允許夫妻通過分居的方式離婚,但是這也不是自動離婚還是要辦理了相應的離婚手續才行,否則也不能解除婚姻關係。而分居離婚也需要滿足規定的條件,其中就要求夫妻分居達到一定的時間。那麼民法典夫妻分居多久可以離婚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民法典夫妻分居多久可以離婚

1、法律對分居時間的規定——滿2年

根據《民法典》有規定,夫妻分居逾兩年的,可以判決離婚。

2、滿2年後婚姻關係不會自動解除

許多人不知道分居兩年後,婚姻關係是不是自動解除了?分居(別居)滿2年在我國只是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種方式,只要不經過法定的離婚手續,雙方的婚姻關係還繼續存續,如果此時任何一方與第三方結婚的,即構成重婚罪。

二、怎樣算分居

1、分居要具備——感情不和、分開居住、不履行夫妻間義務

目前法院認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雙方分開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包括性生活等)。雖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為其他原因。工作地點原因,或其他客觀原因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比如,一個工作在北京,一個工作在上海,現一方提出離婚,提出已分居了兩年,因為有工作地點的因素,法院很難認定構成民法典上的分居。

2、夫妻常年異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許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異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當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同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義務為標誌。

3、同居不履行義務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張牀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間相互的義務,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這種情況下法官在開庭時開庭時難以認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認分牀睡,另一方不好舉證證明分牀事實或沒有性生活事實,因此不認定為分居。

三、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註欄裏註明“分居”,並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於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係,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採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此時要求夫妻是以感情不和而分居,如果是因為工作、學習等原因導致分居的話,此時並不符合分居離婚的條件。而實際分居的時間,則要求持續兩年以上,並且這段期間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義務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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