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父母都不要孩子怎麼判?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4W

一、離婚父母都不要孩子怎麼判?

離婚父母都不要孩子怎麼判?

在離婚訴訟期間,如果夫妻雙方都拒絕撫養子女,法院可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

法院會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如生活環境、工作條件、經濟收入、教育背景、小孩年齡等綜合情況來判決,總之,孩子的撫養權歸誰法院判決的依據和堅持的原則是判給最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的一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撫養費是如何支付的?

撫養費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支付的數額為撫養人月收入的30%左右。撫養費一般是由當事人根據撫養人的經濟能力和當地的消費水平協商確定的,協商不成的,會由法院判決。撫養費主要包含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綜合上面所説的,父母離婚與孩子的關係是永不能消除,即使已解除了關係同樣也要履行起照顧孩子的義和,不能都不要孩子,如果孩子的撫養協商不好的話,那麼就可以直接起訴解決,法院會結合父母的基本情況,以及還有孩子的年齡來進行合理判決由誰一方當監護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