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怎麼證明夫妻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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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訴離婚怎麼證明夫妻感情破裂?

起訴離婚怎麼證明夫妻感情破裂?

根據法律的規定,感情破裂的客觀標準有:

(一)婚姻中的一方當事人重婚的或者與他人又同居生活的;

(二)一方當事人有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行為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並且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所以説,如果一方當事人有上述表現的,可以認定為雙方感情破裂。

二、起訴離婚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去法院起訴

法院離婚程序第一步,起訴。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離婚起訴書標準格式》)

(二)、法院審理階段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後,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後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後,15日內提交答辯狀。

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後,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3、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鑑定人,宣讀鑑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之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三)、法院判決

最後,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綜合上面所説的,起訴離婚就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據法院才會依法的受理,一般在收集證據時就需要把對方存在的惡習全部的找不齊全,不管是書證,還有屬於物證,只要與案件相符合那麼就可以獲得法院的受理,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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