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可以代簽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3W

權利的行使是存在一定的限度的,在這個限度內行使將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否則,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有朋友問,我想離婚但是不想去見男方,請問離婚協議可以代簽麼?小編在這裏明整理了一些相關資料,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離婚協議可以代簽麼?

找別人代簽離婚協議是不行的,簽署離婚協議屬於一種與身份相聯繫的一種法律行為,有着明顯的人身權利特徵。只有具有夫妻身份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裏的人才能辦理離婚協議,絕對不能讓別人代辦,如果讓別人代辦,婚姻登記機關會對行為人給予嚴肅的批評教育,駁回請求不予登記。

相關法律: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在這裏看出法律規定是要求男女雙方到場)

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有些權利可以轉讓,也可以由他人代為行使,但是與身份有關的權利必須由權利人本人行使,這種權利不可轉讓,也不可以由他人代為行使。離婚是與身份相聯繫的嚴格的法律行為,有強烈的人身性,決不允許他人辦理,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離婚協議可以代簽麼的相關事項。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