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離婚該怎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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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離婚該怎樣處理?

老年人離婚該怎樣處理?

民法典 》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當事人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婚姻登記機關在確定雙方確實有意願,子女和財產問題得到妥善處理的情況下,頒發離婚證書。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雙方提出離婚請求的,可以由有關部門直接向人民法院進行調解或者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應當對離婚案件進行調解;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沒有任何作用,離婚被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配偶同居的;

(二)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的;

(五)造成配偶關係破裂的其他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准予離婚。法律對老年人離婚的處理沒有特別規定,老年人離婚也應按照上述規定辦理。

當事人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婚姻登記機關在確定雙方確實有意願,子女和財產問題得到妥善處理的情況下,頒發離婚證書。

《民法典》第三十二條【離婚訴訟】男女雙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部門直接向人民法院調解或者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對離婚案件進行調解;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沒有任何作用,離婚被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配偶同居的;

(二)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的;

(五)造成配偶關係破裂的其他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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