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起訴離婚需要什麼東西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1W

向法院起訴離婚需要什麼東西

現在有很多夫妻的婚姻觀已經發生變化,如果兩個人不適合生活在一起,就會選擇離婚。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就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不需要向法院上訴的,但是訴訟離婚的話就需要向法院提交材料,很多夫妻對起訴離婚需要什麼東西並不是很瞭解,導致離婚的進程緩慢。

一、起訴離婚需要什麼材料

1、離婚起訴狀。當然也可以到法院口頭起訴,法院會做相應的記錄。

如何寫離婚起訴狀呢?

(一)在開頭寫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況,具體是指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寫明訴訟請求,一般在起訴離婚中會涉及如下幾個方面的請求:

1)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2)有關孩子的撫養問題,包括由誰撫養,撫養費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時間和方式等;

3)有關財產分割方面的請求;

(三)書寫事實與理由,概括一下雙方何時結婚、何時生子,因何原因離婚等情況。

(四)具狀人的姓名和日期。離婚起訴狀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口頭到法院起訴的,法院會做記錄,需起訴人簽字或蓋章。

2、夫妻婚姻關係的證明,也就是結婚證原件。

結婚證原件這是離婚時必須要出示的資料,那是夫妻關係存在的證明。

3、原告的身份證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複印件。

4、孩子的出生證或户口本。

這主要是針對有撫養權之爭的,沒有孩子的自然不用提供。

5、夫妻共同財產清單。包括動產和不動產的名稱、規格、件數、價值等方面的內容。

夫妻離婚,財產分配這是必不可少的,所以需要當事人提供夫妻共同財產清單。

二、訴訟離婚中的訴訟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訴訟費收費辦法,離婚案件爭議標的額在1萬元以下的,法院收50元的訴訟費用。但是,如果涉案處理的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 1%的訴訟費。當然,很多律師在立案時,出於對案件方向不好把握以及為當事人省費用的考慮,會將爭議財產金額控制在1萬元左右,從而在立案時,少讓當事人交訴訟費。但是如果法院一旦決定處理這些財產,通常會告之當事人補交訴訟費。一旦通知原告補交訴訟費,一般意味着法院判離的可能性較大,當事人也願意掏這筆錢了。最終,法院一般會考慮雙方分得財產的多少,由雙方分擔訴訟費用。

總的來説起訴離婚的原因不同,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是不同的,大家應該按照實際的情況向法院提交材料。但是結婚證件,原告的身份證件及一些必要的東西還是要提前準備的。起訴離婚是一件比較費時的訴訟案件,大家應該有心理準備。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