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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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

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注意些相關的問題,更何況是離婚,那離婚時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離婚時有問題需要處理,離婚後也會出現一些需要處理的問題,那離婚後有哪些問題需要處理?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離婚時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

(一)離婚前,請慎重考慮夫妻感情是否確已徹底破裂。

(二)從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財產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過錯而少分或不分。

(三)離婚協議以登記離婚為生效要件,如果未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雙方已經簽字的離婚協議中有關財產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為避免登記離婚後解決遣留問題的麻煩,建議離婚協議書由律師代為起草與審查

登記離婚,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第一,雙方當事人共同來提出申請;第二,雙方均有完全行為能力;第三,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寫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願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一致的意見)第四,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

需要攜帶的證件有:雙方當事人户口簿(或户籍證明)、身份證(身份證與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應相一致,否則先到有關部門更正,身份證在有效期內)、結婚證及雙方各2張二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二、離婚後有哪些問題需要處理

(一)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義務

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的義務,或者在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上發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果訴訟請求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當事人另一方仍不履行生效司法文書確定的義務時,該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當事人一方反悔。

協議離婚後一方反悔的,應當向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解決。由婚姻登記機關根據當事人申請的具體情況和理由,作出相應處理。如果當事人一方想夫妻重歸於好,另一方也表示同意的,雙方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三)離婚證遺失或毀損。

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向原辦理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出具解除夫妻關係證明書。解除夫妻關係證明書與離婚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離婚登記的撤銷及複議。

凡是申請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該項登記;對離婚的當事人宣佈其解除婚姻關係無效並收回離婚證,並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當事人認為符合離婚登記條件而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的,或者當事人對處罰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複議法的規定申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不僅在結婚的時候有一些問題需要注意,在離婚的時候同樣也是有一定的問題需要當事人格外的注意,否則的話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損害。至於離婚時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上文中已經做出了講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鎮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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