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長時間分居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6W

夫妻長時間分居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我們夫妻在結婚後一年就分居了,最開始是因為他工作的原因,我就留在家鄉這邊上班。但是後來聚少離多,雙方的感情也就淡了,也經常吵架,那種在微信上吵架。到現在差不多分居都有5年了,雙方也有離婚的打算。想問一下,我們夫妻長時間分居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呢?

本站解答:

雖然在我國有分居離婚的説法,但需要滿足了規定的條件才行。你們夫妻的情況,其實不一定非得要通過這種方式離婚,既然雙方都有離婚的想法,建議可以協議離婚,離婚的手續相對要簡單一些。主要涉及到三步,包括申請、審查、登記。這個時候只要雙方協商一致離婚,並且對相關事項協商達成了一致,如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等,就是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手續的。

而説到分居離婚的話,此時涉及到的往往是訴訟離婚。離婚手續與協議離婚的就不一樣了,主要包括了起訴階段、審理階段以及判決階段。要注意一點,在不同的離婚方式下,其實對應的離婚手續是不一樣的。即使你們夫妻已經分居好幾年了,但此時不一定就滿足分居離婚的條件,並且這種方式下離婚手續比較複雜,也不建議通過這種方式解除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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