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上訴嗎 - 什麼情況下會判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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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上訴嗎,什麼情況下會判決離婚?

夫妻之間選擇訴訟離婚的原因較多,有可能是一方不同意離婚,也有可能是對子女的撫養權歸屬無法協商一致。法院如果受理離婚案件,會在調解無效後根據具體情況作出判決,但如果一方對判決結果表示不滿,起訴離婚上訴嗎?下面我們就一起通過以下的文章來了解一下吧。

一、起訴離婚可以上訴嗎?

1、可以上訴。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5條規定:“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後,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問題一併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3、如果當事人雙方沒有子女也沒有財產,二審也可以直接改判准予離婚。

離婚上訴狀具有下列特徵:

(一)必須是離婚訴訟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別人無權提起;

(二)必須是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第一審裁判不服所提起的;

(三)必須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向製作第一審裁判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判決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這裏所指的並非一般的賭博、吸毒行為,而必須是達到已成惡習且屢教不改的地步。本款為例示性規範,除了明確列舉的賭博、吸毒惡習之外,還應包括其他會嚴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惡習,諸如酗酒、嫖娼、賣淫、淫亂等。一方當事人以其配偶有該法定過錯而提出離婚請求,只要調解無效,就應依法予以支持。

相信通過以上文章,您已經對起訴離婚上訴嗎這個問題有了自己的答案了。在一審法院對離婚案件作出裁決之後,如果當事人對判決結果表示不滿的,還可以提出上訴。但提出上訴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一般情況下,如果在一審判決中法院不準離婚的案件,在二審中會判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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