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離婚時該怎麼分擔?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8W

債務離婚時該怎麼分擔?

債務離婚時該怎麼分擔?

從維護的角度穩定配偶的共同生活和配偶的共同財產的安全,防止一方惡意貸款之間的爭端配偶的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原則上,應該有一個聲稱共同債務人證明無法證明的人應該被視為另一方的個人債務。沒有償還的義務。非借款人很難證明借款人的借款資金是否用於家庭共同居住;對於非借貸者來説,承擔不能這樣做的法律後果也是不公平的。這很容易鼓勵對方惡意借貸。從維護夫妻共同生活的穩定和夫妻共同財產的安全,防止一方惡意借貸的角度,我原則上同意後一種觀點。

夫妻共同債務原則上應當確認。有相反請求人的,應當由相反請求人證明。原則上,雙方的單方借款應由借款人證明。一方當事人承認有債務,但認為債務已經清償。舉證責任的轉換或倒置不應由主張債務存在的一方造成。

第三條的丈夫和妻子的債務超過家庭的日常需要個人的名義在婚姻關係期間不得由人民法院,索賠權利在地上,他們屬於丈夫和妻子的共同債務但債權人能夠證明債務用於丈夫和妻子住在一起,異常聯合生產和管理或表達式基於夫妻雙方的共同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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